講題:倫理學專題(二)
主講者:林火旺教授
主持人:張錦華教授
時間:2011.3.810:20am~12:20pm
地點:台大新聞所301教室
紀錄:徐嘉宏、陳韋馨、葉如凡、蔡秉宏、盧映臻
壹、以邏輯論證:為什麼需要道德?
(一)消極面:有道德比沒有道德來得好
一個社會如果沒有道德,人會活得比較不安穩,因為擔心別人會侵犯你。所以從這角度來講,有道德比較好。
(1)搭便車:搭便車者就是佔有道德的人便宜。在一個有道德的社會,搭便車者似乎可以占到便宜。但當一個人搭便車,會鼓勵別人也搭便車,當搭便車的行為越來越多以後,社會秩序難以維持,整體所付出的代價是越來越大的。當大部分人有道德,維持秩序的代價就減少。如果不是靠道德維持,而需要公權力介入,避免搭便車最好的作法可能是變成警察國家。但是,如果警察也沒有道德,誰來監督警察?這樣互相層層監視,社會代價會有多高呢?
(2)每個人的命運某種角度來講是連在一起的:別人的苦難有可能變成你的災難。比如有人選擇自殺,或許還沒有侵害別人;但有人可能是被綁架撕票,就付出了社會成本。
丹麥全世界幸福排名第一,他們稅負很重;但她的人民表示:他們願意交重稅,只因為他們不希望在路上看到一個窮人。當社會上每個人都願意付出多一點,這個社會怎麼會不安定?所以我說活在一個有道德的社會的消極意義是你會活得比較安心。
(二)積極意義:道德跟幸福人生有關
當代倫理學認為有意義的生活必需有目標,這個目標必須超脫自己之外。人生如果沒有目標,人不會活得快樂。
(1)人生目標:辛格(PeterSinger)在書中提到紐約許多有錢人,把年薪的四分之一花在看心理醫生上。這些人賺了錢,不知道自己活著要幹什麼。許多人因為活得沒有目標而自殺;事實上只要關注到自己以外的人或事,生命會變得很有意義。
(2)道德滿足感:美國有個退休的洗衣婦McCarty,1995年,她67歲時將自己終生積蓄約15萬美元,捐給南密西西比大學當獎學金。有人質疑她怎麼不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她回答:「我是花在我自己身上。」這老婦人可以把錢拿來改善自己生活;也可以捐贈出來當獎學金,哪一種比較有價值?這老婦人偉大的原因是她的「自己」包括許多「別人」。人的偉大與否,差別在他有沒有把自己放大,偉大只在一念之間。你看這故事時,會佩服他,而不會在乎他智商、不會在乎她美醜、不會在乎他職位高低。
(三)活得有尊嚴:
當代哲學家JohnRose說人要活得有尊嚴,包含兩個元素:
(1)自我價值感/對自己能力的信心:對自己能力的信心來自於肯定獨特的自我。有很多人在別人的價值觀認知中不是最好的,但最後結果卻讓人羨慕。像吳季剛、吳寶春、曾雅妮、王建民,這些人我們都覺得他們是台灣之光,但他們都不是名校出生,也不符合傳統對「好」的人生定義。你覺得自己有價值,是因為你覺得自己做的事有價值;但事實上,也需要別人欣賞跟肯定,至少也要是「有意義」他人的肯定。
(2)別人對我們的肯定:別人對我們的評論,影響我們的喜怒哀樂。我們不可能沒有他人肯定,然後自我肯定。能得到他人肯定的行為,不可能只對行為者本身有益,也會對他人有益。所以你要活得有價值跟尊嚴,都是要為別人做點什麼。
康德認為:人跟動物之所以不一樣,在於人有理性可以從事道德的行為:知道這件事對我不利,我還去做,這才是人;如果知道對我有利才做、不利就躲,這就是動物的趨利避害行為。有個自由主義的哲學思想家說:人跟動物不同的地方在於,人能夠自我選擇。但現在社會上有多少人能自我選擇?
二戰期間,義大利化學家李維,因為猶太裔身分被送進集中營,他死裡逃生後寫了一本傳記,提到一個人叫羅倫佐。他說:「我相信我是因為羅倫佐這樣的人才能活到今天。」羅倫佐是集中營裡的工人,每天給李維一片麵包,李維因為羅倫佐的行為,讓他感覺自己還是人。一片麵包就能喚醒人類的尊嚴跟價值,我們誰沒有能力給別人一片麵包?適時的一片麵包勝過千軍萬馬,不以善小而不為的原因就在這裡,重點是在那份心意。
貳、新聞為什麼要講倫理?
一、我們可以把倫理分為兩類
(一)一般倫理:
這是人的身分所形成的道德倫理,就像在一般狀況下不能說謊、不能傷害他人,這些都是一般道德,適用於所有人。
(二)特殊倫理:
是因為職業、身分、地位的不同,而產生的特殊道德要求。因此適用於醫生的道德規範,並不適用於其他職業;適用於政治人物的,不一定適用於企業家。
所以新聞媒體也有專門適用於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的特殊倫理。為什麼需要特殊倫理?因為在價值多元的社會裡,要滿足一個人的幸福需要很多價值,這些價值分工才能創造更美好的人生。用醫生來舉例,假使醫生不是為了救人,而是為了賺錢,有錢人我就努力醫;沒錢的人就隨便看,甚至有額外的服務要收紅包,社會會變成只有有錢人才有健康。理想上,職業倫理就是為了保障那個職業的理想能夠實現;確保構成美好社會的價值能夠實現。當每個行業的人,都不注重特殊倫理,就代表那個在領域中,我們希望他實現的價值沒有實現。
二、職業分工是目的還是手段?
(一)對職業倫理的質疑:從社會的角度來看
(1)任何一個違反職業倫理的行為,造成的結果是別人受害,這會破壞社會的合作關係;減少人與人之間的互信。最後不是危及社會穩定,就是必須增加維持穩定的成本(增強制裁力量)。當金錢目的高於職業倫理,則各行各業皆以營利為目標,造成社會需增加成本相互約束,但制裁力永遠用不完,造成成本無限上綱。道德約束本是人與人互助合作的關係,希望彼此都能藉此得到好處。
(2)社會的相互依賴性:
當你違反職業上應有的倫理,受害的是別人而;別人違反職業倫理受害的是你。人與人之間若彼此相互猜忌、防範,則社會不可能團結合作。
(二)職業分工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1)工作的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外在價值是因工作所換取的金錢和地位(薪水與升遷之好處);而內在價值則是工作本身所產生的價值,認為工作本身是有意義的。
(2)過度重視外在價值的人比較容易違反職業道德也會忽視內在價值的重要性。
(3)工作內在價值降低,表示工作本身沒有多大意義。所以工作不應該只是賺錢謀生的工具,它本身應該也有價值,而工作的價值會在職業倫理中呈現。例如:公務人員「推拖拉」的狀況,顯示公家機關人員擔心「惹事」的習性。以外在價值角度來說很正常,因為他們並無會因為多為人服務而多賺一毛錢。因此,若以外在價值為重,則不知工作本身的價值。當醫生是為了賺錢,認為賺錢才能購買別的東西,僅為賺錢而工作者最可悲,因為他以為工作的價值僅在賺錢。
所謂「敬業樂群」意味你在工作中找到價值,藉由工作傳遞有價值的理念。由此可知,重點在於:工作的價值在哪裡?重點在於自己知道要幹什麼、在自己想要幹什麼?做哪件事情對社會貢獻比較大?內在價值一定會實現工作倫理。只要覺得工作有價值的,一定會遵守工作倫理。有內在價值的時候,才會活得很精采。
參、新聞媒體應該重視什麼倫理?
一、新聞媒體的定位
(一)自由社會和新聞媒體的相互依存關係
(1)媒體自由度是自由國家的重要指標。
(2)社會不自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新聞媒體;沒有自由就沒有媒體,只有宣傳工具。國家越自由,則媒體越自由。沒有自由社會,則沒有真正的新聞媒體。
二、自由社會的特質
(一)合理多元
台灣社會碰到意見不同時,就會互相謾罵。殊不知自由社會的意義就在於意見是「多元」,其代表意見不一樣非常正常。自由社會的價值不是一元的,是多元的;威權社會的價值才是一元的。因為人們會強迫人做某些事情,認為那才是「好」的。其背後的概念認為「好」是「標準答案」,亦為「我要強制別人得到這樣的答案」。但在自由社會裡,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並無單一答案。不管是在宗教還是價值觀上,都是多元的,我們應該「學習和不同意見者相處」。
(二)公民自主
人生到底哪個價值比較重要?是因人而異而且依狀況而異。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能判斷不同價值的先後順序,因此社會並無絕對正確之價值。但合理多元並不指所有不一樣都一概接受,各種意見必須要有道理。
舉例而言,死刑議題爭論不休,台灣對此議題過於情緒化,並未理性以待,且過於簡化、流於報復心理。許多議題至今仍無標準答案,我們應學習和不同思想者共同相處。
三、媒體的角色
(一)維持多元社會的穩定:鼓勵和促進公民容忍歧見的德行
冷漠的選民,是極權主義的種子,當放棄選票權力,則意味將權利放諸他人。自由社會不應將意見不同者視為敵人,媒體有責任促進多元意見共存,建構多元和諧的社會。倘若媒體選邊站,則人民被迫跟著選邊站。
(二)提供充足、正確的資訊:幫助公民實現真正的自主
媒體提供正確資訊,才能幫助人民做正確判斷。
(三)公共利益的監督機制:第四權,新聞媒體是公器
媒體常忘記自己身為第四權的角色,應該扮演「公」的角色,公共利益是其最重要的考量,而將之視為賺錢工具。絕大多數人的了解資訊的來源就是媒體,所以人民只能在已被選擇的訊息裡吸收知識。
四、新聞自由和社會責任
(一)媒體監督政府,誰來監督媒體?
(1)媒體只重視自己對政府監督的角色,所以對政府負面報導較多、正面較少,這樣的邏輯違反媒體是「公器」的定位。媒體應以公共利益為考量,並有自我反省的機制,並且以「公器」自許。
(2)最可行的監督力量來自媒體自己,就是強調社會責任感的自我監督,也就是媒體自律。
(3)刮別人鬍子的人,應該先刮自己。具有自律能力的媒體,對政府或社會的批判才具有說服力。媒體是台灣亂源之一,因為絕大多數媒體人員將媒體視為謀生工具,卻忘記記者每天都在寫稿,寫的就是人民每天接收的東西。
(二)自由是新聞的必要條件,強調社會責任會不會壓縮新聞自由?
(1)自己監督自己,自由並沒有損失;而且自由的目的是道德的,不是為自由而自由。
(2)如果新聞只重視自由而忽略社會責任,將埋葬自己所賴依生存的自由。自由社會的新聞如果過度商業化,媒體將變成有錢人的宣傳工具,或者專為特定意識型態服務,這是媒體自我矮化,和獨裁社會一樣,都成為權力的奴隸。
(三)媒體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有三
(1)應該呈現真實,提供公民真實正確的資訊。
(2)必須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呈現事實,必須反映社會不同的構成群體。
(3)公共利益為最優先,媒體必須記得自己是一個公器。
肆、結論
媒體是公器,媒體人是公民,所以必須經常有公民的自覺,才可能將道德內化。一個真正自由的自由社會要不亂,自由必須要有秩序,我們每一個人要分出一個身分去扮演公民的角色才行,否則,在一個公共倫理不彰的社會,沒有人可以過一個滿意的生活。當我們一直在抱怨我們沒有辦法改變的事情的時候,你永遠就只能抱怨,在我們身上其實還有很多的潛力,每個人要過怎樣的一生,是你自己要決定,你想做一個什麼樣的人?你想過一個什麼樣的生活?你的人生想要過得精采,所有人生存在的深層問題和道德絕對息息相關。
伍、問與答
問:老師在宣傳道德理念的時候,遇到歧見或是壓力,如何紓壓?
答:我沒有壓力。因為,所有人都知道道德很重要,他們即使要反駁我,他們也找不到理由反駁我。就算他們說我喊口號,他們也看到我自己活得很棒呀!所以我沒有你說的那種壓力。
問:網路上面很多群眾暴力的現象,當大家都這麼說的時候,它就成為一種現象,成為一種現象之後,媒體就去報導,不知道老師的看法如何?
答:我剛才都在強調媒體的報導是可以選擇的,你應該選擇對社會將來比較有利、有意義、有發展的東西,一樣可以填充版面的。如果報導沒有意義的東西,是為我們的讀者提供一大堆垃圾,你可以選擇報導,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報導。台灣現在幾乎就是搶獨家,也不管獨家是好或不好。大家都喜歡的事件,可能有些有意義;也可能一點意義都沒有。至於有沒有意義,我會覺得那是個人判斷。
其實媒體現在最嚴重的問題是老闆的問題,因為老闆通常都會屈服於利益,可是我覺得如果老闆是為了利益著想,但你是為利益服務的時候,你的價值就不見了。我認為所有的東西是可以去爭的,有沒有想辦法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認為,你如果要讓自己活得比較不一樣,你就不能因為現實怎樣,你就怎樣。一定要有人敢去衝撞那個現實,當然衝撞可能需要一點手段、需要一點方法。
問:老師有提到現在對媒體最可行的監督方式就是媒體自律,可是我覺得道德訴求去要求個人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我們現在面對的是一個媒體組織的話,也要用道德訴求去要求他嗎?老師會不會覺得我們可以適度地讓國家介入媒體?
答:其實國家介入媒體,是早就有在做的事情。早期的資本自由主義社會是覺得政府管得愈少愈好,但現在幾乎所有的國家都認為有時候是政府要管多一點,因為沒有公權力介入其實是不行的。同學剛才提到個人和集體的概念,其實我不是非常同意。因為當一個社會在一個意識上得到一種共識的時候,連集體都會害怕。就像在台北坐捷運,上電扶梯大家幾乎都自動靠右,因為靠左會有壓力,當社會上形成一種共識以後,那個壓力就會產生。當大家覺得媒體都是這樣的時候,那大家就會覺得這樣是對的,當有人開始跳出來,(就會)慢慢產生影響。
問:如果有人不打手機,然後也反對手機基地台建在他家附近,就像美國Amish人一樣,他們不納稅也不跟政府求什麼,他要自己的生活,老師的看法如何?
答:Amish的例子非常非常的特殊,在Amish被政府控訴:不交稅、不服兵役、不受公立教育的官司中,法官判他們勝訴。唯一的理由是因為,他們不介入公共事務,這叫例外,可以勉強容忍。如果不參與公共決策,不會搗亂社會,那他們的生活跟我們不一樣也沒關係。但如果你要參與決策,那結果就會不一樣。你不能說,公共要承擔的責任我不要,但是我要去投票,那這當然就不一樣。
所以如果你不打手機,你可以反對基地設在你家,但是理由一定要是你周遭的人也都不打手機;如果他們要打手機,你不能說,週遭的人要打手機,但你不讓基地設在你家,只有你一個人不打手機,這樣力量就會比較弱,因為你不打手機對你來說好處比較多,可是社會上覺得有手機比較好。
問:對於之前有人人肉搜索一個法律系學生,撿到錢還人的時候還向對方索取收三成費用一事,老師有何看法?
答:我常常講合法不一定合乎道德,有些東西合乎法律,但是不一定合乎道德。比如說林志玲2005年在大連摔馬,才發現原來每個月她繳的健保費只要604元,林志玲完全沒有違法。因為按照健保法的規定,她屬於無固定雇主的勞工,只需要繳604元,而健保費是按薪資來規定繳保費,林志玲每年收入上千萬,只需繳交這麼少的健保費,你覺得公平嗎?所以我們常講合法不一定公平;合法不一定合乎道德。你如果撿到錢,而對方是有錢人,你跟他收三成,還合情理;但你如果跟低收入戶收三成,除非你比他還低收入戶,不然也不太道德。
你可以做的事情,不代表一定道德,比如說老太太要跌倒,你可以不扶他,但這樣道德嗎?所以像人肉搜索這件事情,也要看到什麼程度。如果是涉及別人的隱私,那就違法;那即使不是違法的事情,你也要斟酌一下對別人的傷害,所以道德常常在講將心比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